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案例一 2016年12月,山東建築大學教師鄧相超在微博發錯誤言論,以極其下流的語言攻擊、辱罵人民領袖,激起了人民群衆的憤慨。2017年1月5日,山東建築大學黨委做出《關于鄧相超錯誤言論行為的處理意見》指出:該校藝術學院副院長、教授鄧相超多次在其微博中貼發錯誤言論,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影響很壞。
處理結果:經山東建築大學黨委研究決定,對鄧相超作出了以下處理:1、即日起對鄧相超作停職檢查處理,待山東省政府參事解聘,山東省政協常委免職後,依法依規辦理退休手續,并責令其在一定範圍内做出深刻檢查,停止其在校内的一切教育教學活動,不得以山東建築大學教師身份從事各類社會活動。2、依規給予鄧相超相應行政處分。同時,山東建築大學黨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還透露,1月5日,學校作出了《關于給予鄧相超行政記過處分的決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鄧相超行政記過處分,如果本人對決定不服,可在三十日内申請複核。”(來源:澎湃新聞)
2.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案例二2023年9月,網傳“中山大學一副研究員被舉報婚内出軌同校女博士後”引發熱議。網傳信息稱,中山大學哲學系專職副研究員李某超與該系博士後楊某同居,其妻子稱發現了李某超用一個微信号專門與不同的異性聊天,内容較為露骨。她整理了相關信息,向中山大學進行舉報。
處理結果:2023年9月27日,學校召開師德師風建設委員會會議,根據調查情況和有關規定作出嚴肅處理,決定解除與李某超的聘用合同。楊某退出博士後流動站,目前正在辦理手續。學校對師德師風問題始終堅持零容忍态度,一經查實,絕不姑息。接下來,學校将進一步加強對教職工隊伍的思想教育和管理。(來源:澎湃新聞、騰訊新聞)
案例三山東省淄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教師張某不雅行為問題。2021年8月,張某拍攝并在網上保存不雅視頻,後被洩露。張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
處理結果: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張某黨内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其撤職、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由十級降至十一級等處分,并調離教師崗位。對所在系黨支部書記、行政副主任進行約談,責成系黨組織向學校黨委作出深刻檢查。(來源:教育部政府網、網易新聞、環球時報)
案例四成都體育學院教師鄧某某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系問題。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鄧某某與他人長期保持婚外不正當關系。鄧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二項規定。
處理結果: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鄧某某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的處分,并調離教師崗位;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将其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取消其有關人才計劃入選資格和研究生導師資格。責令其所在學院黨政負責人作出深刻檢查,取消學院黨總支書記當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來源:光明網、澎湃新聞)
案例五戴某元曾任華北電力大學可再生能源學院院長,二級研究員。2019年3月10日,有網友反映稱,“戴姓院長性侵女教師”,該女教師因性侵、懷孕導緻重度抑郁症、多次自殺未遂,戴某元還勸說該女教師接受流産手術。随後,又有網友曬出多張網聊截圖,稱戴某元涉嫌性騷擾女學生,在聊天中戴某元不僅對女學生進行言語挑逗,并且還發送多張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
處理結果:事發後,華北電力大學高度重視此事,發表聲明表示學校于3月20日停止戴某元院長工作。依據學校紀委前期核查情況,3月28日決定免去戴某元可再生能源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職務,相關違紀問題由紀委依紀依規立案審查,嚴肅處理。(來源:央視網、環球時報)
3.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案例六2020年9月30日,有網友發帖稱,三峽大學教師郎某某的趣味日語選修課PPT中,含有大量歧視女性的内容,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圖文在校講授日語課程,影響惡劣。
處理結果:根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郎某某停課、調離教學工作崗位處理,并對其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資格、扣罰績效工資;對該教師所在的二級學院進行通報批評。(來源:光明網、環球網)
4.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案例七2021年12月,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劉某某、賴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張某某等五名輔導員在未向所在學院報告的情況下,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組織光伏發電學院5個班級127名學生參加“低壓電工證”考試,從中獲取中介費17145元。其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九項和第十項規定。
處理結果:2022年4月,根據《江西省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劉某某、賴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張某某五人受到記大過處分、取消2022年全年績效考核獎金和兩年内職稱評定、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相關中介費按有關規定退回,劉某某被免去光伏發電學院團總支書記職務。(來源:中國青年網、正觀新聞)
5.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
案例八2024年4月9日,一封舉報北京郵電大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副教授鄭鳳師德失範的聯名舉報信在網上流傳,鄭某老師指導的15名研究生共同參與此次舉報。舉報者稱,鄭某對待他們“就像是對待奴隸一樣,還伴随着無限的侮辱與謾罵”。在巨大的身體壓力和精神折磨下,大部分鄭某指導的學生出現了或輕或重的生理、心理問題。舉報信稱,鄭某差遣實驗室同學做了許多科研以外的事情,如長期代取大量快遞、開車接送其朋友和家人、去其家裡打掃衛生、代其網購日常用品和退貨、為其女兒做作業、在其女兒參加考試時為其作弊等。若有同學拒絕其要求,便會遭到其過分的指責,因此,同學們不敢拒絕其安排。此外,舉報信還提到研究生工資被截留、頻繁開會、休息時間被壓縮等。
處理結果:4月10日晚,北京郵電大學便就學生聯名舉報導師事件發布調查通報,決定取消鄭某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教學工作,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行政處分,崗位等級由副教授七級降為講師十級。後續将按程序進行黨紀處分。接下來,學校将尊重學生意願,為鄭某指導的所有學生調換導師,加強對學生的關心關愛,做好學生的心理疏導,全力保障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科研生活。(來源:中國教育在線、界面新聞)
6.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騷擾行為
案例九2023年9月12日,重慶師範大學接到關于該校退休教師、美術學院原院長黃某某與研究生發生不正當關系、違反師德師風問題的舉報,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9月28日,根據調查情況,學校紀委按照有關程序正式對黃某某立案審查。
處理結果:2023年12月,經上級組織審理、核準,學校對黃某某作出了黨紀政務處分。對黃某某黨紀政務處分情況,已告知舉報者本人,并在黃某某所在黨支部和原學院教職工大會上進行了通報。(來源:光明網、搜狐網)
案例十2022年7月25日淩晨,一位遼甯大學新華國際商學院2021級會計學專業學生,在社交媒體上實名舉報該學院輔導員何某性騷擾一事,在網絡上引發熱議。
處理結果:26日下午,遼甯大學發布情況通報,給予何某免職處分,調離工作崗位,并撤銷其在遼大所獲得各類榮譽、稱号,撤銷其教師資格證書。(來源:北京日報搜狐網)
案例十一2023年5月,網上一女子實名舉報自己的丈夫、四川傳媒學院雕塑系專業主任曾某超在校工作期間,多次利用不正當手段引誘女學生發生關系,婚内出軌,引起網絡關注。
處理結果:5月18日下午,四川傳媒學院官方微博發布處理通報:5月11日,網上出現對學校教師曾某超存在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的舉報。校方高度重視,立即展開調查。經查,曾某超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根據相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其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來源:中國青年網)
案例十二2021年9月17日晚,網民在自媒體平台反映内蒙古财經大學教師騷擾猥亵學生信息。經查,舉報對象為該校教師烏某,認定其行為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和師德規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處理結果: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烏某開除黨籍處分,崗位等級由三級教授降為九級科員,撤銷其所獲榮譽、稱号,撤銷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對其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其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學校作出檢讨。(來源:環球網、和訊網、九派新聞)
7.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案例十三2024年1月16日,華中農業大學11名學生聯名實名舉報稱,該校動物營養系教授黃某某存在學術造假行為,其指導的多篇學術論文中,存在篡改實驗數據、實驗圖片造假、論文抄襲等問題。這些學生稱,除此之外,黃某某還存在操縱同行評審、打壓學生和克扣學生勞務費等有違師德的行為。經調查認定,在學術方面,黃某某作為通訊作者發表的10篇論文存在僞造、篡改實驗數據和圖片;2篇論文不當署名;1項科研項目的申請書和1項科研項目的結題報告使用了存在學術不端的論文;主編出版的《飼料智能加工生産學》教材重複了他人出版教材的部分内容、且未注明出處。在師德師風方面,存在指導學生失職失責、言語不當、敷衍教學問題。在财務方面,存在對部分研究生少發助研津貼問題。
處理結果:2月6日學校發布通告稱,決定撤銷黃某某校内一切職務,解除聘用合同。報請撤銷其教師資格,報請對涉及其學術不端的科研論文、科研項目等予以撤稿、撒項。停用其主編的《飼料智能加工生産學》教材。對動物科學技術學院通報批評,對學院相關責任人作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等處理。(來源:中國新聞周刊、每日經濟新聞)
案例十四江西省豫章師範學院教師尹某某學術不端問題。2020年12月,尹某某在某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涉嫌抄襲他人論文中的實驗内容和實驗結果,于2021年8月在該期刊發表緻歉及撤稿聲明。尹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
處理結果: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尹某某警告處分,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和科研項目等方面資格。(來源:中國科學報、搜狐網)
案例十五長安大學教師許某學術不端問題。2022年8月,經認定,許某在某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存在研究内容剽竊、過程中擅自标注他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的行為。許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
處理結果: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許某黨内嚴重警告處分,記過處分,撤銷其教授任職資格,取消其研究生導師資格,取消其三年内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資格。對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成作出檢讨。(來源:新華社、央廣網)
8.在招生、考試、推優、保研、就業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案例十六2022年10月,共青科技職業學院張某某通過僞造年度考核表、課程表等材料申報高職講師職稱,學校二級分院分管領導、教務處、人事處等部門審核人員在未認真核實材料的情況下簽字、蓋章并予以通過。
處理結果:根據《江西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通知》(贛人社字〔2021〕341号)等規定,共青科技職業學院給予張某某撤銷高職講師職稱(3年内不得再次申報)等處理。省職改辦将張某某職稱材料造假問題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記錄期限為3年)。共青科技職業學院給予學校二級分院分管領導,教務處、人事處等部門審核人員取消3年内評優評先資格、扣除本學年績效工資、在全校範圍通報批評等處理。(來源:網易新聞百家号)
9.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财物,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案例十七2018年10月,吉林農業科技學院教師王某某違規參加由學生支付費用的宴請,娛樂活動期間存在性騷擾學生行為,且存在論文抄襲造假情況。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第七項、第九項規定。
處理結果: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王某某開除處分,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将其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學校黨委對其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給予黨内警告處分。(來源:封面新聞)
10.假公濟私,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校徽、專利、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案例十八湖南中醫藥大學原黨委書記黃某勇違規幹預和插手項目建設并收受巨額财物問題。2011年至2017年,黃某勇利用擔任湖南中醫藥大學黨委書記、省中醫藥研究院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個人和單位承攬工程項目、增加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和入股他人企業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2000餘萬元。黃某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處理結果:2021年1月,黃某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3月,黃某勇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0萬元。(來源:環球網)
案例十九2008年至2013年期間,南開大學教師李某某違規支出9項差旅費,學校對李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退還報銷經費。經查實,2020年至2021年期間,李某某存在與學生不正當關系。
處理結果:學校決定給予李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作出解聘處理,撤銷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決定。對其所在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來源:澎湃新聞)
案例二十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某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财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公器私用,靠校吃校,将任職高校的資源作為謀私貪腐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資産管理、招生入學、求職就業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處理結果: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某開除黨籍處分,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來源:中紀委網站、中國新聞社)